很多老板以为,商标谁先注册,谁就一定占理。
但现实里,有些人注册商标,并不是为了真正做品牌、卖产品、做经营。而是先大量注册、囤积类似商标,等别人把生意做起来,再反过来起诉别人索赔。
2026年6月29日,**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再向真正的商标权所有人提起诉讼索赔,被明确认定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典型情节-。这批典型案例中,有3起案件都存在此类现象。
这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商标不是“抢注了就能讹人”的工具。真正做品牌的人,不应该被恶意囤积商标的人卡住脖子。
一、**检典型案例:囤积商标再起诉,被认定为恶意诉讼
在这批典型案例中,有3起案件涉及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后提起诉讼索赔。
案例四:“长高电新”商标恶意抢注案
某科技股份公司是一家以“电”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早在1998年就将“长高”作为字号使用,并在2006年注册了系列商标。另一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申请注册了12件“长高电新”商标,并专门注册成立一家贸易公司,随后提起侵权诉讼。
这家公司没有实际生产经营——注册了商标,专门成立了公司,就是为了起诉别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认定其属于恶意抢注、借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
**检明确:明知商标系恶意抢注、权利基础存在瑕疵,仍提起诉讼以谋取不当利益的,应认定构成恶意诉讼。
案例一:上市关键节点被恶意起诉
佛山某公司明知其权利基础存在瑕疵或缺乏事实根据,仍在无锡某公司申请上市的重要节点,以侵害其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索赔2300万元,导致无锡某公司申请上市工作被迫中止。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案件线索后,向法院移送线索,提示法院及时甄别、依法惩处。
典型案例的审查标准: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对审查方法、判断标准进行了剖析。例如案例二明确“权利人故意隐瞒涉案专利权已被宣告无效的事实,继续进行诉讼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检知识产权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积极营造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这批典型案例在线索移送、程序启动、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等方面为全国范围内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二、法律怎么说?“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不予注册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其立法目的在于遏制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和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商标囤积等恶意申请行为。
简单说:注册了不用,就是为了囤积、为了讹人,法律不保护。
《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草案:恶意注册的代价正在变大
2025年12月22日,商标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
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施行,先后经过4次修正。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8352.3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4977.7万件,均位居世界**。与此同时,商标领域面临 “重注册轻使用” 、商标不当使用花样翻新、商标侵权居高不下、不当维权时有发生等新情况新问题。
草案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
草案进一步强化商标管理,明确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和处罚幅度,规制商标不当使用。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从“不准注册”升级到“罚款处罚” ——恶意囤积商标的代价正在变大。修订草案新增了罚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报道进一步指出,罚款上限更提升至20万元。
此外,修订草案还加强了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修订草案增加了商标正当使用的规定。
三、重庆本地案例一:恶意抢注名校商标,被处罚+法院终审维持
重庆本地也有类似案例。
案情回顾:2025年,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恶意抢注重庆市南开中学“南开”“南渝”及相关商标品牌。群众投诉后,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调查组。
调查发现:南开中学及其关联学校已注册了以“南开”“渝南”为关键词的商标,拥有明确的在先权利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而这家科技公司在2022年、2023年反复在第41类学校(教育)及相关类别上申请注册“南渝”“南开”商标——没有培训方向的筹备、没有师资力量、没有场所设备,不具备实际使用商标的实质基础。
处理结果: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其具有侵犯权利人在先权利的明显恶意,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行政查处到终审判决,历时18个月。
四、重庆本地案例二:“两江游”商标恶意诉讼案——入选**检典型案例
2026年6月29日,**检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中,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重庆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某旅行社侵害商标权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成功入选。
案情回顾:重庆“两江游”夜景自乾隆年间即为 “巴渝十二景” 之一,是重庆**特色的城市文旅名片之一,“两江游”旅游项目年均客运量逾300余万人次。“交运明月”“世纪辉煌”等系“两江游”游船名称,两家重庆本地公司已于2016年用于“两江游”游船以及旅游运输服务上并作为商业标识长期宣传,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重庆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成立,主要业务为网站开发,兼做旅游业务。该公司于2017年起将大量与“两江游”相关的标志在第12类(船、渡船等机动运载工具销售类商标)、第39类(游艇和船只包租赁服务类商标)等多个类别反复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后,该公司在相关旅游平台持续搜集经营“两江游”票务的旅游公司信息,以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为由,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先后对成都某旅行社等多家旅游公司提起7件诉讼,主张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导致部分旅游公司下架“两江游”票务经营业务,损害了不特定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
检察机关调查:2023年11月,部分旅游公司向渝中区检察院反映重庆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渝中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重点开展了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查明知名度:通过询问相关当事人、走访文旅部门,查明“两江游”系列标志已在船检部门备案且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
查明虚假流水:围绕重庆某公司提供的相关业务往来流水、商标授权使用说明等证据材料,查明该业务往来流水系为起诉而制造的虚假的“商标授权费”往来交易流水,重庆某公司并未将上述商标用于生产经营。
查明恶意囤积:查明重庆某公司抢注、囤积“两江游”相关标志,试图抢占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该公司滥用诉权对不特定同业竞争者提起诉讼,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竞争秩序。
处理结果:渝中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重庆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囤积商标,滥用诉讼权利侵害同业竞争者利益,应认定构成恶意诉讼。2024年1月8日,渝中区检察院将该案线索移送渝中区法院。2024年1月25日,渝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重庆某公司的行为系典型的权利滥用行为,属于恶意诉讼,依法驳回该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该院对重庆某公司提起的其他6件案件均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检阐述本案典型意义时表示,城市知名文旅标志承载着特定地域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具有公共资源属性。恶意抢注知名文旅标志、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志并据此提起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抢占公共资源,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妨害城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应认定构成恶意诉讼。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应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相关商业标志是否在先使用,商标注册人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以及提起诉讼的范围、数量、主观目的等事实,综合审查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恶意诉讼行为。
五、还有一类风险:蹭热点抢注,代理机构也被罚
2025年,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某建材公司未经授权,申请注册奥运**“潘展乐”商标-。该商标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为 “潘展乐为我国奥运**,申请人未经本人授权将其姓名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的恶意申请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代理该商标注册申请的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也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警告并罚款10000元-。
恶意抢注不仅申请人会被处罚,代理机构同样要承担责任。
六、真正做生意的老板,可能面临什么风险?
对真正做生意的老板来说,最怕的不是一开始没注意商标,而是产品卖起来了、包装做了、链接有流量了、客户也积累了,结果突然被别人拿类似商标卡住。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能要面对:
改名:原来的品牌认知白做
换包装:库存和物料重新来
链接下架:流量和销量被影响
客户流失:前期信任重新建立
七、商标这件事,不要等生意做起来了再补
准备做品牌前,至少先做这几步:
1. 先检索名称
看名字有没有近似风险,别凭感觉直接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提供免费的商标查询服务,可以初步判断名称的注册可行性。
2. 再布局类目
不要只盯一个类别,要看你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后续扩展方向。比如做食品的,不仅要注册第29类(食品)、第30类(调味品、糕点),还要考虑第35类(广告销售)、第43类(餐饮服务)等关联类别。
3. 保留使用证据
包装、链接、宣传图、销售记录,这些后面都可能有用——无论是应对恶意诉讼,还是应对 “撤三”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使用证据都是核心武器。
4. 关注恶意诉讼的应对策略
如果遇到恶意抢注者提起诉讼,企业应积极应对:
搜集在先使用证据:证明自己在对方注册商标前已实际使用该标识
主张权利滥用:依据《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主张对方构成权利滥用
向检察机关寻求监督:如发现恶意诉讼线索,可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可通过移送线索等方式支持企业维权
5. 关注重庆本地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2025年9月1日起,《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防止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印发《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明确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在重庆,商标注册与保护可以找谁?
商标注册涉及的流程包括:名称检索、类别评估、材料准备、申请提交、审查跟进、驳回应对等多个环节。一步走错,可能耽误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错失品牌布局的**时机。
合复企服集团扎根重庆11年,自2015年创立以来深耕本土知识产权与财税服务领域。集团旗下重庆合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具备商标注册、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申请等全流程服务能力。
合复的知识产权服务涵盖: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查询评估、注册方案设计、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审查跟进与驳回复审
商标维权服务:驳回复审、异议申请、无效宣告、撤三申请、商标侵权维权
商标交易服务:商标买卖、转让、许可
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申请、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合复团队熟悉重庆本地商标审查与执法口径,曾协助众多重庆企业完成商标注册、应对驳回、处理异议等事务。无论是品牌起步时的商标布局规划,还是遇到恶意抢注时的应对策略,合复都能提供贴合重庆本地实际的解决方案。
合复始终坚持 “不制造焦虑、不歪曲政策、不承诺包过” ,只做一件事:帮企业把知识产权保护这件事做扎实,让真正做品牌的人不再被恶意囤积商标卡住脖子。
本文依据**人民检察院2026年6月29日发布的“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商标法》第四条、《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草案(2025年12月提请审议)、《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2025年9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例、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两江游”商标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等公开信息整理,截至2026年7月。具体执行以主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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